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关于打造齐鲁文化品牌、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庆祝建国60周年,用影像讴歌伟大祖国,记录美丽山东,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时代风貌,培养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山东省文联、山东省电影家协会将举办“我热恋的故乡——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
一、目的意义
作为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本届大赛将在去年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以省内各高校为支撑主体,以大学生为参与对象,传播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影视文化,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情趣,交流最新的数字影像艺术,发现和培养具有现代数字艺术创作能力的高水平人才,打造我省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领域的知名赛事品牌。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为祖国喝彩。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
顾 问
王凤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主席
于钦彦: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主 任
张业法: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汉平:省电影家协会主席、山东省影视剧制作中心主任
副主任 (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建军:山东艺术学院戏剧学院院长
于海丰:山东省电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马丽华:济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王传东: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田川流: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院长
刘成新:曲阜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副院长
曲文军:临沂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
陈 清: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
陈月辉:济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李贞涛:山东交通学院团委书记
张景生: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院长
张福升: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影视艺术系主任
张富强: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信息工程系主任
郑 春: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孟祥旭: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周均平: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
姜振昌:青岛大学文学院常务副院长
赵晓春:青岛农业大学传媒学院院长
潘晓生:济南大学文学院院长
戴丕昌: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艺术系主任
组委会秘书长:于海丰
大赛设立评奖委员会
主 任:张业法
副主任:于海丰
评委由我省影视界专家及高校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武洪昌(山东省电影家协会办公室主任)
四、参赛单位及参赛资格
山东省境内所有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含进修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时间安排
4月7日—5月31日为参赛作品征集阶段。期间各大学将组织人员征集、登记、整理参赛作品,为作品评审做准备。
6月1日—6月7日,各高校成立初评委员会组织初评。
6月10日—7月15日,大赛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审核整理,并在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展播和投票评选活动。
大赛终评时间另行通知。
9月份,将在第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期间,举行颁奖典礼。届时,省影协将从北京邀请著名的电影艺术家和我省有关领导,向获奖者颁奖,并在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类型分为
1、故事片(60分钟以内)
2、纪录片(30分钟以内)
3、公益片(1分钟以内)
4、动画片(10分钟以内)(flash动画、三维动画等)
5、手机片(5分钟以内)
6、MV(4分钟以内)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设立:
作品奖(各设立一、二、三等奖)
1、优秀故事片
2、优秀纪录片
3、优秀公益片
4、优秀动画片
5、优秀手机片
6、优秀MV
单项奖(各设立一名)
1、优秀导演奖(只限故事片、纪录片)
2、优秀编剧奖(只限故事片)
3、优秀男演员奖(只限故事片)
4、优秀女演员奖(只限故事片)
5、优秀摄影奖
综合奖
1、最佳人气奖。初评作品将在大赛组委会官方网进行展映,学生可通过网上投票和手机投票,评选出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短片、动画短片、手机短片、MV各1部,以及最受欢迎男演员和最受欢迎女演员各一人。
2、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此项奖。
3、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将对在本次大赛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作品要求
将自己所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生活中所发生的有趣、难忘的真实故事,以故事片或纪录片的形式,通过镜头语言展现出来。参赛作品题材、类型、拍摄时间不限,可用任何设备拍摄制作。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以创造和谐社会和高尚情操为宗旨,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九、参赛须知
1、参赛者自行独立完成后期制作,费用自理。参赛作品统一提交DVD数据光盘(视频格式为RM格式)一套。并将作品连同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报至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2、各高校以相关院系为单位,每个院系每类作品限报两部。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后连同作品光盘一并报至大赛组委会。报名表可登陆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网站下载。
3、参赛作品请在开头或结尾字幕里注明编剧、导演、演员、摄影、指导教师。作品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获奖作品的证书、奖杯及奖品,以报名表和光盘为准。
4、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参赛作品版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入围作品,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6、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7、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但参赛者(含获奖选手)参加颁奖典礼等一切活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需自理。
8、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9、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创作大赛,是一项融文学、艺术、科技、创意于一体的赛事,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参赛高校的共同努力下,在众多大学生的热情参与下,大赛将逐步成为我省大学生施展才华、崭露头角的广阔平台,成为促进我省数字影像艺术创作水平提高的有效载体,成为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知名艺术活动品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17号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邮 编:250001
网 址:http://www.sdwenlian. cn/xiehui/dianyingjia/
联系电话:0531-86059019(兼传真) 0531-86059020
附:大学生数字影像创作大赛报名表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文艺活动 数字影像 大赛 通知
抄 送:省文联主席团,各高校有关领导、有关单位。
山东省文联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
附件:大学生数字影像创作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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