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字[2009]22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设立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青大学字[2009]15号)》,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2008-2009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并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现就评定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范围
1.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全校共奖励学生100人,根据学院人数统筹分配(分配名单见附件1)。
2.评选范围为青岛大学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对在上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参评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在集体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上学年学习成绩须为本年级本专业前1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4.自觉锻炼身体,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之一者不能同时获得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
三、评审及发放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08-2009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评审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3.学院评审工作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评选,按照评选人数和条件要求确定获得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在听取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3日前将《申请审批表》及1000字事迹一份,报送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大厅“学业资助与服务”(4号)窗口,并将《2008-2009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发送邮件至xsc_zzb@163.com。
5、请各学院通知获奖助学生于11月23-25日到4号窗口签字。
6、各项奖助学金审批结束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发放手续。
备注:今年专升本、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10月30日
附:2008-2009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文学院分配名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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