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拟面向青岛大学2018级本科生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学生100名。
一、报名条件
1、考试课无不及格记录;
2、考试课平均分70分以上。
二、录取办法
遵循“成绩优先、志愿优先”原则。
1、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课平均成绩专业排名比排序依次录取,当专业排名比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序录取;
2、若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如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获奖作品,可放宽条件录取;
3、文学院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生申请的审批、录取名单的确定,并在文学院主页公示。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上课地点:中心校区
四、联系方式:
浮山校区西院博文楼505教学科研办公室
电话:85953352 张老师
青岛大学文学院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