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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09-06-08 16:13 xuetuan   

各学院:

6月3日上午,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我校2009届男性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二、预征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预征流程

6月8日-11日:成立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毕业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报名;

6月14日前:各学院填写《2009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表》,将电子版报至qd85953125@163.com,注明“应征入伍”字样;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由学院收齐上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6月15日-30日:按照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 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具体要求

(一)深刻理解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的重要意义。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务义务兵役是我军征集对象的重要调整改革,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着力加强征集毕业生入伍服兵役的组织领导。今年是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开局之年。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我军历史和我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政治工作任务,必须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学校成立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布署、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密切配合兵役部门,严格按照当地征兵部门的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工作,准确把握预征工作的流程和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征集工作要求。

(三)准确把握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相当于每一名入伍毕业生都免费上大学;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学生处、人武部、报社要依托校园广播站、网站、宣传栏、校报、手机信息等各种有效载体,广造声势,营造氛围,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毕业生,让每一位入伍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附件:

1、青岛大学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09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表

青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2009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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