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届
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意见
(2009年3月19日)
为切实做好2009届毕业生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和安全文明离校,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今年的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生为本”理念,重点抓好“六项”教育
(一)抓好感恩教育,增强毕业生的感恩意识。引导毕业生通过增强感恩意识获得他人尊重,改善人际关系,进行自我教育,提高毕业生的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抓好创业教育,提高毕业生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利用校内外资源优势,为毕业生提供规范化的创业指导和支持,促使毕业生就业观念向创业观念转变。
(三)抓好诚信教育,加大毕业生诚信教育力度。教育学生以客观、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进行择业。教育在校期间贷款的毕业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协议约定,珍惜自身信誉,维护学校声誉。
(四)抓好择业观教育,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以“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教师特设岗位、全科医师培训、社区服务”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为平台,通过一系列宣传和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西部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核心价值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现代择业观。
(五)抓好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报告、培训等普法活动,增强毕业生的法制观念,教育毕业生从正规渠道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学会通过各种方式验证公司企业用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毕业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抓好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教育。为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及时掌握“双困”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双困”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减轻“双困”毕业生的心理负担,引导“双困”毕业生保持积极向上、健康乐观的择业心态。
二、开展“诚信·感恩”主题系列活动,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一)开展“诚信为本 从我做起”活动。在毕业生中发出“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的倡议,教育毕业生以诚信回报社会、回报母校,为在校低年级学生树立榜样。
(二)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倡导毕业生向学校“爱心超市”捐赠物品,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引导毕业生树立资源再生、爱心传帮带的意识。
(三)开展“回报母校恩情”系列活动。通过举办“评选大学阶段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一位老师”、“恩师代表与毕业生茶话会”、“致母校的一封信”、“我们都是青大人”等活动,激发毕业生兴校、爱校情感,自觉为母校的建设发展尽义务和责任。
(四)开展“优秀毕业生风采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考研明星榜”、“优秀学生风采展”等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突出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离校前夕五件事。开好最后一次主题班会,过好最后一次组织生活,组织好最后一次升国旗活动,搞好最后一次宿舍卫生,开展好最后一次联谊活动,增强凝聚力,增进青大学子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不能存在工作的盲区盲点。
辅导员、班主任和大学生导师要深入宿舍、班级,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的去向,重点抓好上课考勤、夜间点名,进一步落实请销假制度。
要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文明之风,确保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地毕业离校。
附:2009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主题词:学生工作 毕业生教育 转发 通知
送: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2009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时间
| 项目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起
| 止
| 3月20日
| 6月29日
| 文明离校教育系列活动
| 1、各学院组织形式多样、内容活泼、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
2、组织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
3、加强文明离校教育。
|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3月20日
| 4月下旬
| 就业促进月
| 1、3月20日局举办校级第二场大型招聘会,3月26日启动周四职场。
2、4月份,各学院举办院级供需见面会。
3、开展特困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各院系落实“一对一”结队帮扶措施。
4、举办成功校友系列讲座。
5、开展创业指导系列活动。
|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4月下旬
| 5月底
| 转寄考研档案
| 1、参加研究生复试需调档的毕业生的档案统一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办转寄。复试被录取的毕业生需出具解约函。
2、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由学院统一录入。
| 学生处
各学院
| 5月初
| 6月中旬
| 国家项目就业
| 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开展“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国家就业项目
| 学生处
校团委
各学院
| 5月22日
| 5月31日
| 汇总就业方案
| 1、编制就业方案
2、校对就业方案
| 学生处
| 6月2日
| 6月20日
| 催交学费及贷款
| 各学院通知有关学生补交学费及归还贷款
| 财务处
学生处
各学院
| 6月2日
| 6月16日
| 应届生延期毕业申报
| 6月2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肄业或延期申请,学校根据规定对这部分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形成相关的文件,由就业办上报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做好就业派遣方面的工作。
|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处
各学院
| 6月4日
| 6月26日
| 毕业鉴定
| 1、6月4日,各学院到学生事务大厅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2、6月22日—26日,各学院持证明统一到校办行政科在《毕业生登记表》“学校对其工作分配的意见”一栏加盖 “青岛大学” 公章。
| 校办
各学院
学生处
| 6月5日
| 6月12日
| 学生提前毕业
| 提供省教育厅批复的关于非毕业生提前毕业的文件,就业办到省人事厅补报生源
|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处
| 6月8日
| 6月17日
| 论文答辩
| 6月14日前,各学院按照有关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6月17日前将2009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成记录入教务在线
|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6月8日
| 6月19日
| 毕业资格审查
| 各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查评定学位等工作。6月19日以前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6月9日
| 6月20日
| 办理户口关系
| 保卫处按5月31日山东省就业网上的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5月31日前未签约派遣回生源地),6月下旬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学生本人,办理户籍关系手续费用由保卫处按有关规定收取。
| 保卫处
各学院
| 6月10日
| 6月22日
| 毕业生体检
| 各学院按校医院拟定时间组织毕业生进行体检,7月2日前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装档。
| 校医院
各学院
| 6月16日
| 6月26日
| 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生事务大厅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 1、6月16日,各学院到就业办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表》,按表内所列部门逐一办理归还物品、交纳欠费等手续。
2、6月22日-26日,研究生处(研究生离校及设备归还)、校团委(团员关系)、财务处(交学费或还贷款)、图书馆(归还借阅图书)、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膳食服务中心(退金龙卡)、校医院(退医疗证)、组织部(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等8部门统一在学生事务大厅相关窗口办理,由专人负责,并通知各学院按要求进行。
| 研究生处
校团委
财务处
图书馆
后勤处
校医院
组织部
学生处
各学院
| 6月19日
| 6月19日
| 订离校车票
|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与后勤管理处联系在学生事务大厅订购毕业生离校车票。
| 后勤处
各学院
| 6月下旬
|
| 校对报到证
| 师范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 学生处
| 6月25日
| 上午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教务处
研究生处
| 6月27日
| 上午
| 研究生毕业典礼
| 各学院根据学校具体要求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参加,地点体育馆
| 校办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6月28日
| 上午
| 本专科毕业典礼
| 各学院根据学校具体要求组织全体本专科毕业生参加,地点体育馆
| 校办
学生处
各学院
| 6月29日
| 全天
| 托运行李
| 1、托运行李。由后勤管理处(中心校区)、东校区安排托运行李的具体地点。
2、医学院、师范学院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 后勤处
东校区
各学院
| 6月29日
| 全天
| 毕业生离校
| 1、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9日早晨8:00到就业办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凭办理齐全手续的《离校手续表》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该表由院学工办存档。。
2、离校手续不齐全者,各院系暂缓发放其本人报到证。
| 学生处
各学院
| 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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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发档案
|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学生处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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