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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学生防控甲型H1N1流感须知
2009-09-21 12:01 xuetuan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积极配合做好体温记录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一、如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尚未确诊,请自觉远离他人,并立即到校医院就诊,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如发热体温超过38℃并出现流感症状,应立即就近赴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诊断,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校附近设发热门诊的医院有:东部市立医院;青医附院东院;松山医院;四方区医院。

三、如发热体温超过38℃且曾与甲流疫区人员密切接触,请立即自行转移到人员稀少地方并拨打120,不得随处走动,接触他人,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学生在宿舍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填写《青岛大学预防甲型H1N1流感监测登记表》,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五、请自觉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1、出入校门、宿舍、教学楼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门卫工作。

2、积极锻炼身体,按时作息,注意个人卫生,室内常开窗通风,保持清洁。

3、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不到影剧院、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不到校外就餐、会友,减少外出。如必须外出请记清所乘坐的车辆牌号和乘车时间,并保留好票据备查。

4、不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5、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遵守学校有关预防与控制甲流的文件、规定,服从大局,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一旦学校出现疫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部署。

甲流可防、可控、可治,防控甲流是你我共同的责任,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电话:防控指挥部办公室:85953370 校医院:85953083

学生工作处:85953126 研究生处:85950126

青岛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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