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校关于暑期学生住宿及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已经下发,请同学们根据学校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办理留校住宿申请手续。请各班7月7日前汇总后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关于暑期学生住宿及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东校区搬迁学生和2009级新生的顺利入住,保证暑期维修工作的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放假后学生原则上离校。
一、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及部分学生的情况,拟安排以下学生住宿:
1、2006级考研的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批准后,可在学校住宿。
2、特困生出具学院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证明材料后可留校住宿。
3、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由学院和校团委共同出具证明后可留校住宿。
4、需要做实验或课题的研究生,由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批准后可留校住宿。
二、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
1、留校学生住宿由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2、留校学生的管理由学院落实专人负责,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院系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于7月10日以前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未落实安全责任人的院系,学生住宿不予安排。
3、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早出晚归,严禁夜不归宿;学生进出公寓须持有效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
三、留校住宿学生注意事项
1、符合上述留校住宿条件的本科学生,须提前到本学院报名申请登记并填写《暑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学院负责填写《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各学院于7月10日前将《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和《暑期学生住宿申请表》一次性报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时将《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发至xsc_gyzx@qdu.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研究生住宿由研究生处负责,具体注意事项参照本科生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校住宿要求确定住宿学生名单后反馈给学院和研究生处。
2、为了便于维修,暑期学生住宿实行集中住宿,符合住宿条件的同学要提前准备好生活物品及有关证件,封楼后,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四、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在放假离校前必须将个人物品整理清点好,现金及贵重物品自行带走,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否则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锁好个人橱、桌、柜;带齐暑假所需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要关好宿舍窗户,锁好宿舍门。
2、放假前,各院、各系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清查各宿舍情况。
3、公寓中心将留校学生住宿情况通报后勤处、保卫处,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09年7月1日
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
学院: 总人数: 男生: 女生:
责任人(签字): 联系方式:
分管书记(签字): 联系方式:
暑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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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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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 院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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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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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校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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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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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校住宿学生管理规定:
1、为保证学生公寓的安全,学校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所有的宿舍进行检查。
2、任何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应急灯、热得快、电吹风、电饭锅、电炉子、酒精炉等器具,不得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如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任何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楼内吸烟、酗酒、打架。因使用违章器具或不按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住宿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3、注意防盗。贵重物品、现金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否则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离开宿舍时关窗、锁门,夜间休息时插好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人,否则将取消住宿资格;拒绝推销人员进入宿舍;发现陌生人进入要及时和管理人员联系。
4、保持好宿舍卫生和楼道卫生,自觉爱护宿舍内外设施和公物。
5、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10:45关门。
| 导师意见:
签字:
| 学院意见(公章):
责任人签字:
| 研究生处意见(公章):
| 团委意见(公章):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公章):
| 学生工作处意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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