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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文学院2019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启事
2019-03-06 08:05  

一、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文学院拟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范围与条件

(一)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二)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第一层次业绩条件。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55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50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45周岁。

(三)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须不超过38周岁。

  三、人才待遇

执行学校相关标准:

(一)首席教授:年薪80万或100万元,另加科研奖励;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二)特聘教授

1. 特聘教授一层次:年收入60万元加科研奖励;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并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2. 特聘教授二层次:年收入50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 特聘教授三层次:年收入45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 特聘教授四层次:年收入35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 特聘教授五层次:年收入30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三)青年卓越人才

年收入23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注:青岛市专有待遇。

引进首次来青岛就业的应届毕业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青岛市1200/月的租房补贴。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落户青岛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特殊、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文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青岛大学文学院提出应聘申请。还可登陆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index.htm)右侧网上招聘系统进行在线注册提交。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邮件名为“应聘学院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1913819805@qq.com,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按照省、学校具体安排执行。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老师  +86-0532-85955627          

  邮  箱:1913819805@qq.com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大学文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1:青岛大学特聘教授、卓越青年人才门槛条件(人文社会科学类).pdf已下载
附件【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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