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1.文学院组成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刘东方任组长,窦秀艳、王术臻任副组长,成员:李莉、曹珺、李晨曦。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辅修专业招生工作。
2.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
二、报名条件
考试课无补考课程的2017级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辅修专业按照修读的课程学分收费,分两学年收取。
三、组织实施
1、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务组织,招生办公室:博文楼505东,联系电话:85953703。
2、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的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