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筛查和公开评审,初选出王伟丽、明立艳、柴建坤三位同学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2月24日——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致电:0532——859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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